把做音樂等同於化學實驗,把方大同的新歌「愛立刻=愛Instantly」翻譯成「愛因斯坦」這種搞笑語法,想像音樂是不斷的化學變化,方大同不像愛因斯坦瘋狂,在調配、解剖、重組音樂的過程始終保留「方式優雅」的美好,一聽就知道出自他無誤。
在拍攝前得知方大同的體重是52公斤,引起女孩們一陣驚呼,「天啊比我還輕!」除了清瘦,還耳聞方大同很客氣,在他現身時,這兩個傳言都成了真實。他像文溫德斯電影中的天使,真實在場、卻輕盈得彷彿沒有重量,開口講話是京片子的風味,就似乎缺乏了一些人味。
「除了音樂,我只是會說一些爛梗。」方大同說完就微笑了,實在很難想像宣傳同事說他自己會拍一些搞笑的影片來分享給大家,「我自己私下滿喜歡演戲,就是輕鬆地讓朋友和同事開心,也喜歡看電影,像Christopher Nolan的電影就有趣、也有層次。」
關於層次感,方大同的成長經歷與興趣,也層層疊疊地砌出了現在的他。在夏威夷出生,居住過上海、廣州,目前定居香港,他曾在多年前說過,他是一個ABC,到香港唱國語、到台灣卻被覺得是大陸人、在香港又被認為是台灣人,但父母與他所信仰的宗教,是「地球是一個國家,人類是世界公民。」對於從小到大的不斷遷居,從說英文到遷居上海,才開始慢慢學國語,12歲又遷居香港,又開始學廣東話,在家的移轉中,不變的是對音樂的喜愛。
字母印花襯衫(COMME DES GARCONS AT TUAN TUAN);
棕色針織衫(DIOR HOMME);
領帶、皮帶、牛津鞋(ALL BY GIULIANO FUJIWARA);
格紋西裝褲(BURBERRY PRORSUM)。
方大同說,「我對夏威夷有記憶、有感覺,那養成了我的童年和母語,但不管我搬到哪,愛聽的音樂都沒有太大變化,因為我喜歡聽黑人音樂,小時候就在聽,很有感覺、很濃郁的音樂;後來到了上海時大量在聽Eric Clapton、Stevie Wonder、Michael Jackson;95、96年之後在香港多半是R&B。」
「整體說來,一直也很喜歡七○年代的音樂、The Stylistic靈魂和聲的美好,特別有創意,靈魂、二○年代的爵士,歌曲特別浪漫有氣氛。」
三句不離音樂,即使講到成長的各個地點也是如此,在拍攝的實驗室場景,工作人員把乾冰放到各式飲料中,冒煙、起泡的各種變化讓大家七嘴八舌的圍繞在桌前,看得興味盎然,方大同淡定的坐在桌前,對周圍的熱鬧氣氛恍若未聞,只是靜靜的看著,就算化學反應起了大爆炸,他應該還是微笑地端坐吧?
「其實我喜歡變魔術。但太忙了很久沒有碰,以前會買光碟回來練習,一直以來我很喜歡『幻覺』的東西,明明是假的,能讓人被騙、信以為真,但我不是一個很好的魔術師,因為我會心虛!但還是挺好玩的,透過魔術表演和觀賞,都可以觀察到人的微小動作與表情。」說自己需要加強運動這個項目的方大同,或許必較喜歡微運動,例如安靜轉動眼球與心思,進行觀察。
「我還對心理學有興趣,而且是和媽媽一起去學,我沒有學完,也是因為太忙。小時候大概8到10歲很愛看福爾摩斯,對這個有興趣可能是和人的交流有關,上了課之後更深的了解,看一件事有5、6種角度,可以從中去選擇自己的信念。」
給他一個放大鏡,請他嘗試觀察的演出,他拿起來放在眼前、鼻端,然後若無其事地把放大鏡挪到嘴巴前,突然張大口,一張保健牙齒的放大照讓現場大爆笑,他也只是淡然地繼續玩他手中的放大鏡。像拿著一個玩具,要用各種角度翻轉玩味,也像是做音樂,要在基本款上不斷嘗試。